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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采购代理机构 入围比选公告

2023-12-11 11:06:58

为规范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采购工作,强化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提高采购代理服务质量,防范廉政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我单位实际,拟开展采购代理机构入围公开比选工作,入围3家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采购代理机构入围
(二)项目地点: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三)服务周期:自比选结果发布之日起3年,入围供应商出现重大过失,比选人有权直接取消入围资格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代理机构应依法依规接受委托,组织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项目采购活动,切实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1.配合采购人研究确定采购需求,规范采购内容,拟定采购实施计划,编制采购文件;提供相关咨询、论证等服务。
2.在指定媒体上依法公告采购信息,保证采购信息的准确完整。若出现必须对其内容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及时做出澄清和修改,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有关供应商。
3.根据项目需要组织资格预审,接受采购报名;落实或提供开标、评标(评审)地点、设施设备等组织采购前答疑会、现场踏勘等。
4.按照项目需求依法抽取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评审)委员会或磋商、谈判、询价小组;完成资格审查,协助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核对资料,协助编制评审报告并报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5.根据委托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评标(评审),协助确定成交供应商;对开、评标(评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做好相关记录并整理归档。
6.负责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依法向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配合采购人起草项目合同文本。
7.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处理供应商投诉事项。
8.负责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政府采购项目档案,依法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招标(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9.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泄露任何与所代理项目相关的信息,不得提出与所代理项目无关的任何要求,不得通过代理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10.办理政策规定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五)代理服务费比选申请人自报代理服务费浮动比例。服务费报价可以参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出的费用基础上给予优惠,报出下浮比例。该费用应包含完成政府采购相关工作需要的全部费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综合服务费、场地费、信息费、咨询费、会务费、劳务费、评审费、手续费、政府规定收取费用等全部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标准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比选申请人须为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设有独立档案室,且档案室面积不计算在内),具有3间及以上开评标室(其中至少具有1间电子评标室),所有开评标室影音设备配置齐全,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设备购买发票、现场图片等证明材料;
3.2服务团队具备至少5名以上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技术人员,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其为职工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相应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5.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选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
6.比选申请人应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做好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18〕7号)文件要求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管理,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截图(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7.比选申请人应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网注册并登记完成,提供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界面“基本信息”及“行业登记-招标代理机构登记企业登记”(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及办事处参与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活动。
比选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不通过资格审查,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三、获取比选文件
1.申请人请于20231211日至202312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7:00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扫描件以PDF文件格式(一个文件)发送到邮箱474189727@qq.com,并联系工作人员确认。
2.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受邀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3.不受理未按规定报名的比选申请人的响应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15900分(北京时间),未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2.地点: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楼101会议室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旅游度假区海蓝路15号博欣采莲湾6栋
3.申请人应按规定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比选方式:现场比选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本次比选公告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官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公告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旅游度假区海蓝路15号博欣采莲湾6栋
联系人:老师
电话:0871-6499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