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预算公开说明
2025-01-27 11:07:53
附件1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直属二级预算单位,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基层预算单位。其中: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于1998年,主要职能是: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全省环境资源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办理赔偿案件;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和指令审理的各类案件;依法对下级铁路运输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依法监督、指导下级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工作;负责本院并指导下级铁路运输法院的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及监察工作。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于1981年,主要职能是: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且需本院执行的案件;依法办理赔偿案件;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接受省高院以及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指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接受人大监督;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于1980年,主要职能是: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办理赔偿案件;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接受省高院以及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指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接受人大监督;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纪检监察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昆明环境资源法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政治部、办公室、督察室、司法警察支队。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3.开远铁路运输法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绿色发展,护航美丽中国建设为己任,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要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锚定更高站位。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成果和改革要求,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要在全面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上取得更大突破。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工作;要立足云南的生态特点和环境状况,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高原水体保护治理和农田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落实好环资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各项要求,推进“三合一”实质融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产业结构绿色优化转型,为推动绿色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要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上彰显更新作为。充分发挥行政案件跨区划管辖法院独特优势,以高质量行政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入践行“枫桥经验”,通过办案关注、思考类案的成因,有针对性地发送司法建议、提出工作建议、发布典型案例等,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要强化复议诉讼衔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先行引导处理工作机制,拓宽行政争议化解渠道,准确识别复议前置案件,强化行政复议实质解纷功能;要深化府院联动,推动“云南首家行政争议预防和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定期与党委部门、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沟通交流,提升案件分源分类化解机制的运行效能。
四是要在全面提质增效为民司法上迈出更大步伐。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公正司法、着力推动两级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服务群众本领,把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深深扎根于服务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是要在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上淬炼更强担当。要将干警能力素质提升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全面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要勇于自我革命,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健全依法履职保障机制,努力锻造政法铁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六是要在守牢安全底线上激发更深潜能。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开远院做好新审判大楼建设项目。要强化统筹调度,高效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狠抓工程质量,完善内部功能布局、配套设施等,严格把好安全关和质量关,确保新大楼按时完工,为法院工作提质增效、回应群众司法新需求创造有利条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4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23辆,实有车辆2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577,808.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709,608.9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68,2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787,647.32元,下降35.89%,主要原因分析: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经费较上年大幅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709,608.99元,其中:本年收入54,503,043.18元,上年结转收入3,206,565.8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503,043.1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787,647.32元,下降36.23%,主要原因分析: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经费较上年大幅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577,808.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709,608.99元,其中:基本支出39,113,043.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6,437.70元,增长2.00%,主要原因分析:实有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8,596,565.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554,085.02元,下降64.34%,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两庭”建设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20,348,565.81元,主要用于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审判业务综合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和其他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980.00元,主要用于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94,694.56元,主要用于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84.24元,主要用于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53,918.83元,主要用于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11,599.85元,主要用于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130.00元,主要用于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342,399.84元,主要用于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29,044,835.86元,主要用于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工资发放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5.00个,采购预算总额8,307,840.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27,840.51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88,296.93元,较上年减少63,847.13元,下降6.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 :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500.00元,较上年减少49,500.00元,下降38.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8次,共计接待81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以及单位公务接待实际情况,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7,796.93元,较上年减少14,347.13元,下降1.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7,796.93元,较上年减少14,347.13元,下降2.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二是淘汰更新严重老化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5年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评价要求,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5年选取“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作为部门评价重点项目。该项目支出金额较大,且能完整体现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中心工作,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高院工作要求,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审判执行为第一要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障,加快推进两级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结案率:指在一定统计周期内,审结的案件数量与受理案件数量和旧存案件数量之和的比率。
2.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91,021.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375.36元,增长1.37%,主要原因分析:实有人数增加,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部门资产总额287,329,068.05元,其中,流动资产20,569,548.40元,固定资产(原值) 256,310,938.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5,500.00元,无形资产(原值)3,609,171.86元,其他资产6,783,909.46元(主要是受托代理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84,481.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22,783.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74,881.93元;报废报损资产385项,账面原值4,028,326.5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1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510,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0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10,00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